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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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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政动态 > 省厅动态

省领导充分肯定宁波市养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 作者:
  • 来源:厅福利处
  • 发布日期:2010-07-28
  • 阅读:312次
    今年以来,宁波市民政局针对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着消防设施缺乏、安全隐患较大,登记管理问题长期未得到妥善解决等问题。采取积极措施,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普查。普查结束后,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各类养老机构的登记“上户”工作,得到了陈加元副省长的充分肯定。该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制定政策。宁波市政府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及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对如何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和登记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是成立组织。宁波市民政局和各县市政府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对近200家养老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92份,当场整改155处;有9家养老机构因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被责令关闭,院内养老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
    三是主动登记。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尚未办理法人登记 、床位数在30张(含)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区分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等不同性质,分别按照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或工商登记;对床位数在30张以下的养老服务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进行备案登记,纳入规范管理。
    四是健全机制。专门新设立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均制订了安全应急预案和规范管理制度,并普遍进行了安全教育和管理培训,切实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和机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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