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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6月份省民政厅重点工作绩效目标进展情况
- 作者:
-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 发布日期:2018-08-22
- 阅读:2635次
序号 | 绩效目标 | 工作进度 | 资金使用情况 | 备注 | |
一、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 1 | 建成300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 | 召开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5个民政局及所属县市区民政局会议,部署推进办实事项目。到6月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建成83个。完成任务总量的27.7% 。 | —— | |
2 | 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50%以上的城乡社区 | 到6月底,助餐、配送餐服务有8768个社区已开展,完成任务总量的75.6%。 | —— | ||
二、深化养老服务化改革 | 3 | 出台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 | 根据省财政厅意见修改代拟稿,报送至省政府办公厅提请印发。 | —— | |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 4 | 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 | 启动“敬老月”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筹备浙江省2018年“敬老月”暨第十八届老年文化艺术周开幕式文艺演出。 | —— | — |
5 |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县(市、区)工作覆盖面达到95% | 截至2017年末,全省有84个县(市、区)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占县(市、区)总数的94.38%,参保老年人511.83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7.39%。全省投保金额为15278.3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金额为6928.49万元,享受财政补助人数为401.72万人。 | —— | — | |
四、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6 | 低保人口占户籍人口比例全省和26个加快发展县分别稳定在1.6%、2.8%以上 | 6月底低保全省在册城乡低保对象74.4万人,特困供养对象3.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8%。26个加快发展县对象人数基本保持稳定。全省城市平均月低保标准为739元,农村平均月低保标准为730元,城乡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93.3%。全省累计支出低保资金21.6亿元。 | —— | |
五、建立灵敏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 7 | 出台社会救助家庭赡养能力计算办法 | 征求有关地市对《社会救助家庭赡养能力计算办法(初稿)》意见。 | —— | |
8 | 完成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并迁云 | 开展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并迁云招标准备工作。 | —— | ||
六、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工作 | 9 | 根据国家调标文件和我省自然增长机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 督促各地实施好2017年11月调整的抚恤补助标准。 | —— | |
10 | 组织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的考核评比和命名表彰 | 指导各地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做好召开省双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组织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考核评比及命名表彰等准备工作。 | —— | ||
七、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 | 11 | 完成2018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 下发1043份2018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档案给各地方,初步完成24家省属事业单位和50家省属国企安置岗位的对接工作。 | —— | |
八、巩固基层政权,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12 | 出台农村社区建设分类指导测评指标体系 | 已出台农村社区建设分类管理指标测评体系。 | —— | |
九、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 13 | 完成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建设 | 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子系统、救灾仓库管理与物资调度子系统、减灾与恢复重建子系统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子系统等 4大业务子系统的开发已经全部完成,开始数据的清洗、整理和导入工作。向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采购的害评估子系统已经收到部分接口, 开始调试和前端开发工作 。 | —— | |
14 | 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达标率达到15% | 各地有序开展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明确建设目标并部署推进,杭州、温州、金华、台州等地结合汛期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厅救灾处联合省标协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避灾安置场所两个标准进行评审。目前共完成2083个避灾安置场所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率达10.43%。 | —— | ||
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 | 15 | 完成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 | 指导参加第三批脱钩单位推进脱钩工作。各有关单位正在摸底调查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 | —— | |
16 | 出台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的规范性文件 | 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 | ||
17 | 依法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覆盖2/3的街道和城市社区 | 指导市县开展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推动依法登记。目前全省依法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已经覆盖435个街道和2216个城市社区。 | —— | ||
十一、支持发展慈善事业 | 18 | 推动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已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报送省人大内司委,已完成调研,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审)。 | —— | |
19 | 50%以上县(市、区)建立慈善示范基地 | 组织部分市、县(市、区)赴开化县、云和县进行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专题调研,指导慈善基地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建立(在建、拟建)慈善基地共计91个,其中慈善精准帮扶基地24个。 | 400万 | ||
20 | “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线下服务网点覆盖60%的县(市、区) | 督促推进各县(市、区)建立“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线下服务网点。已建成“邮善邮乐” 网上慈善超市线下服务网点覆盖39%的县(市、区)。 | —— | ||
十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1 | 各地困境儿童保障标准由按当地机构孤儿保障标准60%确定提高到80% | 已有62个县(市、区)调整到位,完成率70%。 | —— | |
十三、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22 | 全年新增持证社工3900人 | 积极做好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顺利完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 —— |